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0号)精神,按照《东北大学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校组织申报的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过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评审专家书面评审和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等环节,共评选出70个项目予以资助。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全校师生意见,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始至2008年5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异议材料请送学生创新中心,联系电话83690117。办公室地点是图书馆311-02.
附1:
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名单(50项)
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项目名单(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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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中心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