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教育部“质量工程”首批启动项目。为使计划的实施更加规范化,促进项目良好发展,根据《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方案》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的规定,现对我校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年期项目)的中期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着重从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程序
1、5月15日-20日:课题自查。课题组成员按要求填写《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并提供相应材料,指导教师提出意见。
2、5月20日—5月27日:学院检查。各学院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检查,书写意见。
3、5月28日(8:00-12:00 ,14:00-17:00)项目负责人上交经学院审查通过的《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期检查报告》。(要求纸制材料4份,电子档(以项目编号命名文件)传至chuangxin_zh@mail.neu.edu.cn)
4、5月31日和6月1日中期检查答辩会。以学院为单位,由专家和财务管理人员共同组成评审工作。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安排,用PPT进行演示说明,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语言程序等,若不方便可用实物照片说明)。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
5、答辩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8日将答辩PPT(以项目编号命名)发送到chuangxin_zh@mail.neu.edu.cn.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答辩地点:学生创新中心会议室(图书馆311)
三、结果运用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中期检查分为四个层次:优、良、中、差。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1、 对于被评为优、良的项目,除将作为下一步重点交流的项目外,并作为结题评审评优的依据。
2、 对于被评为中、差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学生创新中心,经专家检查通过的项目方可继续实施和使用下拨的第二期项目经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3、 被终止的项目。除参与的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项目外,也将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附1: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2:07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期检查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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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中心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