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在业务学习、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化活动、寝室建设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根据《东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办法》及《东北大学本科生德智体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项:总则
1
.一等奖学金由学院统一评定,各专业按班级数提交与专业班数相等的参评人员,按其综合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年级总人数
3%
的人数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2
.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二等
10%
,三等
20%
),按照专业分配名额,由专业内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评定。
3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年级排名前
40%
(包括
40%
)内,若不满足该条件则其奖学金名额顺次转给年级排名靠前而在专业内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
4
.个人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得分
(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平均分
×70%+
德育分
×30%×
班级排名系数
+
特殊贡献分
第二项:参评对象
凡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有参评资格,但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其该学期的奖学金评定资格。
1
.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或两次警告纪律处分者。
2
.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3
.考试违纪者。
注:以上人员不参与奖学金评比,但计算分数、班级排名需考虑在内(不及格科目分数用斜体表示),以备毕业综合测评之用。(班级排名时予以考虑,在备注栏内注明
“
不及格
”
字样)
第三项:学业成绩的计算
本学期所学科目的分数由学分加权所得的平均分作为计算公式中所用的学业成绩平均分。其中考试成绩为百分制的分数直接使用;分档评定成绩的,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分别按
95
、
85
、
75
、
65
、
55
分来计算;两档计分的科目不记入。
学业成绩平均分
=∑
课程成绩
×
学分
/∑
学分
第四项:班级排名系数的计算
1
.排名依据及其所占比重:班级排名系数由辅导员、年级会按照各班一学期以来的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寝室建设等几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同时考虑班集体过程培养排名和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其中,辅导员排名占
30%
,年级会排名占
20%
,班集体过程培养占
30%
,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占
20%
。最后,各项排名乘以所占比例,求和后,按倒序,得出班级排名。
2
.班级排名系数分为四档,依次为:
1.05
、
1.04
、
1.03
、
1.02
。
3
.操作办法:由排名成绩将班级分为四档,其中第一档两个班,第二档五个班,第四档两个班,其余归为第三档。然后根据各班档次确定各班排名系数。在对班级的日常考核中,每发现班级一次虚假行为,班级排名系数降
0.01
,最低降至
0.98
。
第五项:德育分的计算
|
基础分
|
社会工作
|
科技创新
|
文化活动
|
寝室建设
|
社会实践
|
|
70
|
5
|
5
|
5
|
10
|
5
|
1.
基础分:
基础分由各班进行考核,每月定期上交班级记录,包括早操、课堂出勤、晚自习、班级活动、班团会等,交辅导员老师审核,奖学金评定时各班组成以组织委员为组长,班级干部为组员的评定小组,按照以下规则打出班集体内同学的基础分,并交辅导员老师审核。
(1)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团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各项思想教育活动。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团)支部生活会、政治学习及活动等,实行累计扣分,第
n
次扣分
=
,扣完
10
分为止。学期内党员述责测评结果计入本项,减分情况遵从学院党总支决定。
(2)
具有合作精神,关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为集体的建设出谋划策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无故不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者,实行累计扣分,第
n
次扣分
=
,扣完